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行為判定是什么?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3-05-31 10:57:07 來源:法律解答網
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構成要件
(1)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和單位,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該罪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4)該罪的客觀方面為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為,且情節嚴重。
二、行為判定
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在商標法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均屬于假冒商標行為。具體來說,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四種行為: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但是刑法第213條僅僅將上述第①種行為規定為犯罪,對其他三類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不能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論處,而只能以商標違法行為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對使用類似或近似他人注冊商標的,同樣會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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